



民有所呼,检有所应。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德化县检察院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专题活动。活动现场通过分发宣传册、现场答疑等形式,向群众普及了保护自身合法权益、防范养老诈骗、防范电信诈骗等内容,介绍了在遇到侵害消费者权益时,可向检察机关进行反映、举报的途径,有效提高了群众维权意识,畅通群众维权诉求通道。

下面,让我们以案释法,用鲜活的案例来揭示生活中可能遇到的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情形。
案例一







连某某为谋取暴利,在明知曾某某、苏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洋酒的情况下仍然向其二人长期采购大量假冒注册商标的某知名洋酒,后在其经营的酒吧内高价销售,销售金额累计人民币900多万元。后连某某等人被德化县公安局抓获归案,并查扣了66瓶某知名洋酒。经鉴定,被查扣的洋酒的市场零售价值为人民币89018元。
判决情况
经德化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连某某等人因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至6年不等,罚金人民币3万元至750万元不等。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是指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检察官温馨提醒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作为经营者,一定要诚信经营,合法生财,否则所谓的生财捷径往往是违法犯罪的歧途。


案例二







郑某某等人在德化县某地设假烟工厂生产假烟。现场被查获的成品卷烟、生产卷烟的卷烟纸、滤嘴棒等卷烟原辅材料价值合计人民币531764.9元。
判决情况
经德化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郑某某等人因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10个月至3年2个月不等,罚金人民币5万至6万不等。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检察官温馨提醒

在市场上,时常出现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产品,消费者要擦亮双眼,注意辨别,在购买到伪劣商品时,要勇敢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例三
不管是自考本科还是函授本科都适合在职人员选择都不影响工作,都可以拿到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然而在实际选择上,它们俩有一些细节差别这些地方决定了在职人员适合自考还是函授的一、难度难度大就需要你花时间和精力去学习,自考就是这种;自考的话每门专业基本上都有十几门课程,每门课程60分合格,因此,没有时间学习的在职人员就不适合自考这一种类型;同样自考难度分专业、分类型!






周某某在未取得经营生猪屠宰资质的情况下,在德化县某地私设屠宰点屠宰生猪,并将屠宰后的生猪肉销售给张某某、江某某等人,非法经营的数额达人民币2541722元。
判决情况
经德化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周某某因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只要成考,国开就能顺利入学,学制2.5年,包括自考本科1.5-2年,一般来说,专本套读的毕业时间最快在2.5年左右。更适合想拿学历谋求职业发展的小伙伴!02自考大专+自考本科通过自学考试的方式,拿到大专学历后,继续申请本科。如果你有前置大专学历,就不必担心申请本科学历时无法通过的问题。大自考专本连读毕业时间一般在4年左右。着急拿证的考生建议专本都报小自考,最快2年毕业!处有期徒刑5年9个月,罚金人民币5万。
非法经营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扰乱市场秩序。
检察官温馨提醒

私自屠宰的生猪未经检验检疫,存在食品安全风险。消费者在购买此类商品时,应查看是否有正规检验检疫标识,应在正规销售点购买,保护好自身舌尖上的安全。



在发生争议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可通过下列五种途径解决:
1
与经营者协商解决
2
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3
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4
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关仲裁
5
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原标题:《3.15普法宣传:保护消费者权益,我们是认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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