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自考专科上哪报名2022已更新(分类/动态)

12月23日

陕西汉中两人自行购买退烧药后

在直播平台免费赠药

因涉嫌违规被查一事

引发网友关注

23日

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微博

发布的通报显示:

近日接到群众举许多单位提拔干部、竞选领导基本条件都是本科以上学历。即使自己完全可以胜任,但要是学历不够,你还是没有竞选资格,就只能看着机会与自己失之交臂。而作为高含金量的自考学历,无疑就是你的最佳选择了。自考科目一般在11-16门左右。凡是能坚持学习下来,都是从散漫到自律,逐渐训练约束自己的。参加自考的同学,多数都是在职学习。在自考的过程中,既要权衡工作,又要保证学习时间。报称,有人在抖音平台直播免费赠送“退烧药”,并怀疑药品质量有问题。随后执法人员前往直播现场,当场查获用餐巾纸包好的2片一包的安乃近(为处方药,须凭执业医师或助理执业医师处方方可调配、购买和使用,或凭处方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药品若干包,复方氨酚烷胺片(甲类非处方药)两盒,在其租住地发现购买的剩余云植牌“安乃近”片四瓶(100片/瓶)及西安利君制药公司生产的酚氨咖敏片200片(也为处方药),并查出相关村卫生室购药付款凭证。

经调查,当事人是通过合法渠道购买的药品。其将处方药赠送给不特定人群的行为,虽未造成直接后果,但很危险、不合适,执法人员随即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有关村卫生室违反《处方管理办大多数成人高校适应市场特点,发展市场需求的重点学科,随时调整专业和学科设置,学生选择更多。通过成人高考完成学业的学生可获得公司认可的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经学位主管部门批准,本科学生其他学科成绩达到一定标准和要求的,可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我国有业余、函授、脱产等学习方式,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学习方式。在当今社会,成人教育已经成为越来越多的在职从业者,社会考生进一步获得学习机会,培养自己的文化素养。法》和诊疗规范,给当事人超量开具处方药的问题线索,已依法移送南郑区卫计综合监督执法大队。

汉中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群众,安全用药关系生命健康。免费赠药虽是善行义举,但处方药的使用有着严格的适应症、禁忌症和注意事项,须谨遵医嘱使用,随意赠送或使用,酿成事故后悔晚矣。

当事人不具备医药学专业知识,在公众平台免费赠送处方药的行为存在很大安全风险。

近日

“免费赠药”“余药共享”等善行和爱心

在邻里、陌生网友间接力

然而,有人担心“是药三分毒”

如果受赠一方吃药后出现不良反应

赠药一方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许浩表示,免费赠药属于自考无限制,更灵活自由,成考有年龄、学历、户籍(需要证明材料)限制。自考无需入学,考完即可申请毕业,每年有三次考试,成考需要参加入学考试录取入学,一年一次。自考有11-16门左右科目,难度大,成考只需考3-4门,难度低,录取率高。自考只有报考费有(37元/科目)+学习费用(自学费用几百元即可),成考有考试费用(37元/科目)+学费(2-3k左右,学校名气越大费用越高)。好意施惠,又称情谊行为,是指当事人之间无意设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而由当事人一方基于良好的道德风尚实施的使另一方受恩惠的关系,旨在增进情谊的行为。

好意施惠是一种在生活中极为常见的做好事行为,如好意搭乘、见义勇为等。

虽然大家分享的药品

大都是布洛芬、对乙酰氨基酚等

常见的非处方药

但这些药物均存在一定的药品禁忌

用法、用量不当可能引发不良反应

有人因此担心

一旦受赠一方服用完药物后

出现不良反应

赠药一方需承担法律责任

律师许浩表示:“除非是赠药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但是如果自考本科后,就不再有这样的限制了。考公务员,考事业编制,那么起步学历就是本科,能供专科同学报考的岗位少之又少,基本只有三不限岗位才有资格,上岸非常困难。同时2021年教育部已经严发声明提出“不得将毕业院校是否全日制等作为招聘限制条件”。也自2021年起公务员,事业编制,教师编制,街道办等一系列被称为金饭碗的工作已经不再限制全日制报考了,自考本科一样有资格报考了。情况,受赠人即使服药后有不良反应,赠药人也不承担法律责任。

故意或重大过失是指赠药人明知药物是过期药物,或者是假药、劣药,或药品被污染的情况,否则赠药人不承担法律责任。”

法条链自考没有时间限制,什么时候考完,什么时候申请毕业拿证,平均2年拿证,最快1.5年,具体拿证还需要看大家考试的快慢,成考则是固定学制拿证,高升专、专升本是2.5年或3年学制,高升本则需要5年学制。自考优势:灵活自由,没有条件限制,如果选择自学的话费用低,拿证无时间限制,适合学习基础好且想要快速毕业拿证的同学。成考优势:比较简单,考试通过率高,且录取入学后基本就是简单轻松拿证,适合学习基础一般且想要轻松拿证的同学。接

《药品管理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销售药品的,责令关闭,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药品,下同)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以搭售、买药品赠药品、买商品赠药品等方式向公众赠送处方药或者甲类非处方药。

原标题:《两人直播赠药被查,免费赠药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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