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广西调整自学考试加分政策

  我区克日出台调解范例自学考试加分实行方案,同一以户籍地点作为考生享受加分依据的原则,淘汰了部门加分项目标分值。

  据悉,本次范例自学考试加分政策详细调解为:广西户籍的考生均以其身份证或户口簿上记录的户籍地点作为享受地区或民族加分的依据;外省户籍的少数民族考生在广西加入自学考试同一按5分赐与加分。

  别的,我区本次还对部门加分项目和加分分值举行了调解。我区15个自学考试加分项目所有保存,天下性加分项目中的“新长征突击手”调解为“青年五四奖章”;除天下性加分项目中“年满25周岁考生”“活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带动称呼得到者”“一级运带动称呼得到者”所得到的加分分值维持稳定外,别的项目均在原有根本上淘汰10分。

  调解后的加分政策于2016年最先实行,切合加分前提的考生需在自学考试报名现场确认阶段提交响应的证件或证实质料,方可享受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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